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了发挥党员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作用,把党的温暖深入到群众之中,制定此制度:
1.各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支委会议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本支部党员和教职工的实际情况,落实每位党员联系三名以上群众的工作,以保持党支部同群众的经常联系。
2.专职联系:对入党申请者,各支部要落实专人实施专职联系,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关心他们的思想,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他们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供党组织参考。
3.党员要积极向本分院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更新观念,引导他们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文化业务素质。倾听群众对党组织和学校的意见、建议或要求,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4.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谈心活动,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5.要关心群众的生活,经常注意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关心他们,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群众具体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激发工作热情。要注重关心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的工作和生活。
6.要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凡是正确的意见,就应当向党组织反映,认真采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耐心地讲清道理,做好解释工作。凡是错误的意见、无理的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对待。
7.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
8.党员每学期至少与联系对象谈二次话,并及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工作方面的情况。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9.各支部每学期检查一次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认真做好总结,在学期结束时将谈话记录汇总报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