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和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意思维、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第二课堂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是信息分院为提高我院学生的网络环境下的“创意、创新、创业”能力和意识,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并提升学生参赛能力,安排经验丰富的竞赛指导老师举行专题培训讲座。
第三条 本项目旨在通过专题培训讲座,使同学们能了解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趋势,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和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意思维、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第四条 信息分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信息分院电子商务系负责本项目的学分认定工作,报学院团委进行复核。
第五条 本项目的实施对象是参与网络“三创”竞赛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 实施办法
第六条 本项目共开设7次活动。
第七条 学生参加5活动,可以获得第二课堂必修模块“就业创业类”(专题讲座项目)0.5学分。
第八条 本项目实行打卡制,学生讲座前后都要进行打卡,实际听讲时间会累计在学生卡内。项目结束后统计每位学生的听讲时间,根据听讲次数来给予相应学分。
第九条 信息分院将对本项目进行检查与总结,并对授课情况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项目及分值设置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引导学生逐步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信息分院。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从2013年11月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