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教通[2013]59号
各分院、部门:
为便于各位任课教师作好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1、期末考试管理:
(1)请根据东方学院各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试卷的命题。试卷命题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试卷(试题)质量标准》(浙财院教[2006]31号)执行。试卷、参考答案、答卷装订封面均须使用“东方学院”抬头。试卷格式可在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下载中心——考务管理类下载。
(2)必修课试卷收发:必修课试卷由教务管理部负责保管、发放,任课教师负责试卷校对、送印、密封(统一用A卷)。请任课教师到课程所在分院领取送印单后,到文印室印卷、封卷(长安校区行政楼B幢302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并将封好的试卷交教务管理部。考试时试卷收发地点:行政楼A104东。
(3)选修课试卷:请任课教师到课程所在分院领取送印单后,自行送印,并负责保管和发放;教务管理部将通知课程所在分院已申请选修课程缓考、补考的具体学生数,请注意加印试卷份数。
(4)成绩录入:
网上成绩录入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7月9日(24:00)
教务管理系统将在2013年7月9日(星期二)24:00自动关闭。本学期各课程成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入,教务管理部将对未按时将成绩录入系统的教师名单挂网,予以警示。
成绩录入专用机房:3号实验楼301机房(S3-301),开放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下午4:00 。
网上成绩录入方法:登录东方学院教务内网,点击左侧“教务系统”, 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本人密码并慎重保管。
①点击“成绩录入”->选择一门课程,进入网上成绩录入系统;
②输入课程密码。(教师登录时会有提示窗口显示,如忘记可以刷新网页获得)
③按“确定”按钮,进入学生成绩录入界面,确定各部分成绩比例及选择总评记分方式,录入成绩后按“保存”,全部完成后并检查无误后按“提交”按钮。(注:成绩提交后,不能更改!操作完毕,请各位老师及时关闭所有窗口,以防他人进入,造成不良后果!)
④选修课补考的成绩录入,请阅卷老师到教务内网下载中心,下载选修课缓补考成绩单,填好后,由分院收齐统一交到行政楼A107,由教务管理部统一录入系统。
特别提醒:对重修标记为1的学生,先在期末成绩栏中输入卷面分数,然后根据卷面分数在[备注]栏中选择重修总评,期末成绩60分以上选"合格",60分以下选"不合格",未参加考试则选"旷考"。
(5)成绩单打印:选修课、分级教学的英语课和体育课按教学班打印外,其余必修课程要求按学生所在班级打印,便于装订与管理。
(6)阅卷:请统一采用正分或负分,每大题得分须填在答题纸的得分表内。
(7)试卷装订与保管:学期结束前,所有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学生的答题卷按学校要求装订后交课程所在分院存档。
试卷装订顺序:封面、综评成绩单、试卷分析表、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按成绩单姓名顺序)。
2.双专业课程考核管理:
双专业期末考试试卷送印流程参照一专业执行。双专业所有课程均需出AB卷(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双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统一在下学期初进行缓补考。选修课程不再单独进行补考。
双专业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登录双专业教学管理系统(教务内网-双专业系统)进行成绩登记,登记完后一式两份报送课程所在分院。由课程所在分院统一交教务管理部(长安校区行政楼A103办公室)。
双专业阅卷、试卷装订和存档流程参照一专业执行。试卷装订顺序:封面、综评成绩单、试卷分析表、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学生答卷(按成绩单姓名顺序)。
3、期末要交给课程所在分院的存档材料:①必修课空白试卷A、B卷及评分标准; ②按要求装订成册的学生考试试卷 ;③按要求打印的学生成绩单一式一份(不含试卷装订使用);④试卷分析表打印一式一份(不含试卷装订使用)。以论文形式考试的课程也需要评分标准和试卷分析表(成绩分析)。其中③由分院汇总收齐后统一交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7。(归档目录见附件)
4、下学期的缓补考:学生考试成绩不及格,以及有缓考学生的必修课程,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进行缓补考。下学期开学初由分院负责送印缓补考试卷(统一用B卷),校对密封后交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4东保管和发放,请出卷教师在缓补考结束后到行政楼A104东领取试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批阅,并在教务内网--下载中心,下载缓补考成绩单,填好后加盖分院章,由分院统一收齐交到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5,由教务管理部统一录入系统。
教务管理部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