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一、理论学习
(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https://www.chinanews.com/gn/2020/10-29/9325672.shtml
(二)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要点
https://news.cctv.com/2020/10/30/ARTIVjfFpI9J40XsciR95KTK201030.shtml
(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https://www.xuexi.cn/lgpage/detail/index.html?id=1182141130175071280&item_id=1182141130175071280
(四)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
http://cpc.people.com.cn/n1/2020/1104/c64094-31917783.html
二、组织生活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使用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资料,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一)继续做好2020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工作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并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综合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面向本部门(单位)党员和群众,以书面形式公示,向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要精心指导发展对象认真规范填写。公示无问题的,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举行。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党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二)做好新一批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训教育工作
根据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与安排,11月再确定一批积极分子,为明年及今后发展党员工作打好基础,请各党总支按照要求完成本批次积极分子的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研究、审查、公示、备案、培养联系人确定、培训教育等工作。
三、视点关注
(一)习近平将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通过视频发表主旨演讲
http://cpc.people.com.cn/n1/2020/1104/c64094-31917781.html
(二)习近平将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http://cpc.people.com.cn/n1/2020/1105/c64094-31919248.html
(三)习近平为柬埔寨太后莫尼列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颁授仪式
http://cpc.people.com.cn/n1/2020/1107/c64094-31922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