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教师、2017级学生各班:
根据2017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学生的培养要求,结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93号)的相关要求,我院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工作,统一论文写作及答辩进度,现对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10月10日-10月14日 |
毕业论文(设计)正式启动,各专业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并提出开题报告等任务的具体撰写要求; |
2 |
10月15日-10月26日 |
论文准备阶段,学生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前的资料搜集、准备工作;学生填写开题申请报告,提出开题申请; |
3 |
10月27日-11月11日 |
学生按相关要求完成开题报告、开题申请表等相关内容的撰写,并于指定日期交指导教师审阅; |
指导教师根据审查情况,将满足答辩要求的学生名单报分院教学办公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4 |
11月12日-11月16日 |
由分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学生开题答辩,答辩小组决定答辩通过学生名单;未通过答辩者将参加二次开题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研延期开题答辩的请填写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附考研报名表),于10月23日前上交至S2-504。 |
5 |
11月17日-4月13日 |
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及教师指导手册等内容的撰写;教师指导手册请学生自行打印装订成册(A3中缝装订); |
6 |
3月4日-3月15日 |
中期论文完成情况抽样检查,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进度、执行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可参考往年通知提前做好准备); |
7 |
4月7日前 |
毕业生自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适当修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8 |
4月12日前 |
指导教师指导、评阅,确定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报分院教学办公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9 |
4月22日-4月28日 |
由分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分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10 |
4月29日-5月10日 |
论文修改、整理、提交、归档、成绩汇总; |
注:1.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范及表格见附件
2.因考研延期开题答辩的请填写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附考研报名表),于10月23日前上交至S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