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打造高校电子商务互动学习平台,掌握最前沿的电子商务信息,熟练操作电子商务行业的各种平台技巧及有关对应行业的网络营销方式方法,提高电商能力,提高自我创业能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第二课堂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是信息分院与阿里巴巴阿里学院高校事业部联合合作,利用阿里巴巴先进的网络资源平台,结合阿里集团内部资深的电子商务讲师,通过网络直播渠道组织高校学生学习、共享阿里巴巴最先进的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技巧及各种网络营销的方式方法。
第三条 本项目旨在通过学习,培养电子商务实战型人才,使参与培训的学生获得电子商务行业最权威的行业准入证书:“阿里认证”-----《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应用专员》。
第四条 信息分院电子商务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教学项目,信息分院电子商务教研室负责本项目的学分认定工作,报学院团委进行复核。
第五条 本项目的实施对象是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实施办法
第六条 本项目总为24课时,总学分为2学分
第七条 学生修满12学时,可以获得第二课堂必修模块“素养提升类”0.5学分或专业能力拓展类选修学分1学分;考取阿里认证并通过,可追加专业能力拓展类选修学分1学分。
第八条 本项目上课实行打卡制,学生上课前与下课后都要进行打卡,实际上课时间会累计在学生卡内。课程结束后统计每位学生的上课时间,根据听课时间来给予相应学分。
第九条 信息分院将对本项目进行检查与总结,并对授课情况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项目及分值设置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引导学生逐步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信息分院。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