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专业介绍
机构设置
院务公开
教师风采
校友风采
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
实践教学
教学改革
校企协调
教学制度
科学研究
创新创业
学科竞赛
社会服务
国际交流
团学动态
活动风采
学生社团
管理制度
组织建设
党建活动
工会活动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教学管理
学生管理
科研管理
行政管理
各位指导老师、学生
第二次开题答辩结果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反馈。申请延期答辩同学的答辩暂定1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继分组安排通知为准。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1.第二次答辩通过的同学,请于一周内在系统中填写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word版本作附件上传;
2.参与延期答辩的同学,请于12月31日前在系统“特殊情况处理”中申请修改课题名称及对应内容,并提醒指导老师审核。此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再组织其他开题答辩,请参与答辩的同学注意各时间节点,并做好答辩准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