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届毕业班、指导老师: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现安排2022-2023学年2019级(含2021级专升本)各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工作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执行。请各指导老师做好毕业实习指导工作:
1、本次毕业实习统一采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实习实践教学平台,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2。请指导教师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指导实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毕业实习内容及岗位应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与应用型专业建设目标相匹配。
3、请于2023年4月17日前完成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4、学生需在系统中完成如下操作:1)学生在实习前,须在系统中录入实习单位;2)实习过程中,填写实习周记;3)实习结束时,将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反馈表上传系统,同时上传实习报告。(相关模板和规范详见附件1)
5、指导教师需在系统中完成如下操作:指导教师根据和学生的沟通情况以及学生上传的毕业实习材料,在系统中进行成绩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