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93号)文件精神根据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特针对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相关事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第一次毕业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
考虑到师生人数,本次答辩将分两批次开展:
第一批:20电商(专升本)、20计算机(专升本)、18级双导师制学生安排在2022年5月10日下午(13:00开始)进行答辩。
第二批:2018级学生安排在2022年5月14日上午8:30开始。
2、答辩形式
全部答辩采用线上答辩形式,使用腾讯会议室完成答辩。
二、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相关操作
1、论文指导依托毕业论文系统开展,学生于4月17日前将论文提交到毕业论文系统的“论文初稿”处,供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可对不完善的论文进行退回;
2、学生需将论文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至“论文初稿”处,指导教师需于4月25日前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论文查重,其中学生论文重复率≤30%方可参加一辩;
3、学生需在系统中做好日常指导记录的填写(至少6次),并全部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注意完成这一操作才能在系统中提交论文定稿)。
4、通过查重并允许参加一辩的学生需将论文定稿提交到“论文定稿”处,提交时将查重报告作为附件一并提交。指导教师需在4月30日之前在系统中完成对定稿论文的审核和评阅意见的填写(注意完成这一操作才能进入系统答辩名单)。
5、通过答辩的学生,若论文有所修改,需于一周内在系统“特殊情况处理”中完成论文定稿更新,并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三、答辩过程及要求
1.进入会议室后备注统一改为“答辩序号-学号-姓名”如“01-1820420110-黄铭瑜”,在未轮到答辩时请先关闭语音,答辩时再打开。
2.请提前将毕业论文传至会议室,文件命名方式与上方备注相同。
3.答辩按公布的顺序进行,请提前打开相关文件,答辩过程中要求必须打开摄像头,答辩时进行屏幕共享。请提前调试好设备,因自身原因影响答辩,后果自负。
4、答辩过程分陈述论文(设计)内容和问答两个环节,陈述时间为5-8分钟,陈述内容原则上应包括论文的思路、原理和涉及的工作程序;问答环节原则上由答辩组老师提出3个左右问题,答辩学生根据提问作答,问答环节时间为5-8分钟。
5、正式开始答辩后,请答辩组老师开启录像功能,后续把录像文件提交至教学办公室。
6、答辩通过后,答辩学生填写记录本第3页“报告论文主要内容记录”、第4页“问题1、问题2、问题3及答辩情况”。
四、材料提交
1、通过答辩后学生填写答辩记录本相关信息,并于答辩当天交于答辩组长。
2、请于通过答辩后一周内,将手签版“声明及论文使用的授权”交于指导老师或S2-504教学办公室。
3、答辩结束后,答辩组组长需在两天内在系统中完成成绩录入。
五、重复率检测说明
1、检测以学院统一检测为主,图书馆检测为辅,检测平台均为同方知网公司的“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其他任何方式及途径的检测结果均无效;
2、学院将为每位学生提供一次免费检测机会,要求所有学生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上交指导老师处。学院将组织统一检测,检测后两日内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指导老师,论文重复率相关要求如下:
(1)检测结果≤30%,方能参加学院第一次答辩;
(2)检测结果>30%和未参加学院统一检测者,均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
(3)如检测结果≥90%,则取消其本学期所有答辩机会,延迟至2023届。
3、第一次答辩后,学院不再组织统一检测,届时请未参加学院第一次答辩统一检测,以及参加过学院第一次答辩统一检测但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结果>30%)的学生,在二次答辩前自行参加学院图书馆检测,检测结果≤30%,方能参加二次答辩。
六、特殊情况处理
1、延期答辩
部分学生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第一次答辩的,于4月30日前提交缓辩申请表,经批准后参与第二次答辩。
注:由于疫情无法返校的,本次可将申请表直接交于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向学院报备。
2、二次答辩
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第一次答辩的学生,经改进后并经指导教师认可,可由指导教师统一上报名单申请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于一辩结束后1~2周内。对于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若申请参加三辩,需经信息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之后予以安排。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信息学院教学委员会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