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1〕5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2019级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在短学期2安排专业实践1,原则上时间为4周;2020级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在短学期1安排社会调查,原则上时间为2周。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以及专业特点,制定2019级本科生专业实践1、2020级本科生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工作方案,妥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鼓励使用校企合作平台、产教融合基地、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和其他活动形式开展;鼓励采取线上调查,网络调查,视频会议,在线访谈等多种线上模式开展相关工作。实践教学工作方案应包括:各实践环节的教学目标与教学任务;学分、学期与时间安排;组织形式与管理办法;质量标准与质量监控等。实践教学工作方案需于6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管理部审核备案。
二、组织形式
1.2019级本科生专业实践1、2020级本科生社会调查采取在校教学方式,鼓励申报项目式实践方式。
2.采用项目式实践方式的,教务管理部统筹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明确项目的实践教学目标、内容、形式,提交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等,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于6月8日前报送教务管理部备案。具体工作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项目式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三、短学期实践教学报告内容及要求
1.本科生参加短学期实践教学要提交调查报告或实践报告。报告是学生对调查问题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可以在调查实践的基础上独立完成,也可以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独立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实践报告应包括实践主要过程、主要内容、实践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按学院具体要求完成实践报告。
2.调查报告、专业实践1相关材料可至教务管理部内网“实践教学”下载。
3.其他成果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实践教学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认定。
四、短学期实践教学的指导及考核
1.各学院应选派业务熟悉的教师担任短学期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每年级15人以下。指导教师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指导任务,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调查和专业实践,指导学生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督查,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和实践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3.指导教师应特别加强以小组形式进行短学期实践教学的考核,根据各小组成员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效果,考核小组各成员的个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