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指导教师、2021届毕业生:
根据《信息学院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前期符合条件的2021届学生做了毕业论文(设计)认定申请,审核通过的名单及补充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现基于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学分认定流程,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的存档,针对2021届申请毕业论文(设计)学分认定的学生,作如下补充通知:
1.相关学生需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包括:开题报告、任务书、毕业论文等,其中毕业论文内容以科研作品来替代(注:格式、重复率等需统一按照学院规范)。
2.请统一下载置换用的评阅单,见附件2,其中“项目指导教师意见”一栏由原项目的指导老师填写。
3.相关学生需统一参加毕业论文现场答辩来最终认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级,答辩流程和要求与正常毕业生一致。
4.相关材料作如下规范:
(1)论文题目写法:毕业论文题目采用“年份+学科竞赛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书’”形式,例如“2018年+浙江省民生民意杯第七届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大赛+互联网大数据下网络媒介的调查研究——以青少年为例+项目书”;
(2)项目组成员以同一项目申请认定的,应在论文题目后加上“(负责部分)”,例如“2018年+浙江省民生民意杯第七届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大赛+互联网大数据下网络媒介的调查研究——以青少年为例+项目书(负责部分)”;
(3)提交的所有文档中,凡涉及论文题目的,均按上述要求填写。
信息学院
20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