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对学生学术写作的初步训练,为今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开展打下基础。依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年论文工作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08〕49号)文件的精神,以及《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指导文件,信息分院2016级学生学年论文安排如下。
一、学年论文的管理
学年论文任务在写作通知下达后由导师向学生发布,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完成选题和撰写工作。成绩根据学年论文评分标准,经导师评定后上交分院,最后由教学委员会出具分院意见。
二、学年论文的形式和选题
各专业需密切围绕专业特点开展学年论文写作,除了可以以专业论文的形式来开展之外,还可以以社会调研报告、市场调查报告等形式开展。学年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综合训练;
2、选题需尽可能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实际,可来源于教师课题或相关项目;
3、选题应有一定的深度,避免选题多大、过空的情况;
4、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水平和能力的基础上有所提升;
三、学年论文写作要求及格式规范
学年论文内容主要包括封面-标题-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学年论文格式规范需参照 “信息分院学年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的要求来撰写。学年论文装订时将评阅单附在最后一并装订。
四、工作时间安排
综合导师可参考下述进度安排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学年论文写作,具体如表1所示,在2019年4月13日之前将所有学年论文材料上交分院。
表1 学年论文(设计)进度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19年1月23日前 |
各专业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学年论文选题 |
2 |
2019年2月25日前 |
论文准备阶段,学生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做好学年论文前的资料搜集、写作工作。 |
3 |
2019年3月16日前 |
学生按相关要求完成学年论文初稿。 |
4 |
2019年3月31日前 |
论文定稿 |
5 |
2019年4月13日前 |
指导教师完成成绩评定,并提交、归档。 |
信息分院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