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届毕业班、指导老师: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现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2017级(含2019级专升本)各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工作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院东〔2018〕7号)执行。
一、本次毕业实习统一采用“校友邦”实习实践教学平台,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请指导教师通过“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指导实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二、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制订及毕业实习要求应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与应用型专业建设目标相匹配。
三、毕业实习管理制度、教学文件规范,全体师生知晓并执行认真,实施的记录文档齐全。
四、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毕业实习。
信息学院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