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信〔2016〕6号
各指导教师、2013级学生各班:
根据2013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学生的培养要求,结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93号)的相关要求,我院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工作,统一论文写作及答辩进度,现对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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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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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9月20日-9月30日  | 
 毕业论文(设计)正式启动,各专业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方向;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并提出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任务的具体撰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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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10月1日-10月15日  | 
 论文准备阶段,学生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开展前的资料搜集、准备工作;学生填写开题申请报告,提出开题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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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10月16日-11月6日  | 
 学生按相关要求完成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相关内容的撰写,并于指定日期交指导教师审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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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教师根据审查情况,将满足答辩要求的学生名单报分院教学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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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11月7日-11月11日  | 
 由分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学生开题答辩,答辩内容要有详细记录,答辩小组决定答辩通过学生名单,并负责安排二次答辩工作,答辩结束后对所有材料整理、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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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11月12日-4月9日  | 
 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设计和撰写,完成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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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3月2日-3月15日  | 
 中期论文完成情况抽样检查,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进度、执行情况进行过程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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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4月10日前  | 
 毕业生自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文档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适当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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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4月18日前  | 
 指导教师指导、评阅,确定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报分院教学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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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4月22日-4月23日  | 
 由分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分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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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4月24日-5月12日  | 
 论文修改、整理、提交、归档、成绩汇总;  | 
注:各类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定、要求、材料等可在信息分院“下载中心-教学管理”栏下载查阅。
 
信息分院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