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院关于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安排的通知
2014年09月25日 10:0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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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指导教师、2011级学生各班:
根据2011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学生的培养方案,结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93号)的相关要求,我院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的培养工作,统一论文写作及答辩进度,现对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9月2日-10月12日 |
毕业论文(设计)正式启动,各专业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方向;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并提出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任务的具体撰写要求; |
2 |
10月13日-10月26日 |
论文准备阶段,学生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做好论文撰写前的资料搜集、准备工作;学生填写开题申请报告,提出开题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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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月27日-11月30日 |
学生按相关要求完成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相关内容的撰写,并于指定日期交指导教师审阅; |
指导教师根据审查情况,将满足答辩要求的学生名单报分院教学办公室; |
4 |
12月1日-12月5日 |
由分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学生开题答辩,答辩内容要有详细记录,答辩小组决定答辩通过学生名单,并负责安排二次答辩工作,答辩结束后对所有材料整理、归档; |
5 |
12月6日-3月22日 |
论文的撰写与修改; |
6 |
(3月3日-3月20日) |
中期论文完成情况抽样检查,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进度、执行情况进行过程监控; |
7 |
3月30日前 |
毕业生自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文档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适当修改; |
8 |
4月10日前 |
指导教师指导、评阅,确定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报分院教学办公室 ; |
9 |
4月11日-4月12日 |
由分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分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
10 |
4月13日-4月26日 |
论文修改、整理、提交、归档、成绩汇总; |
注:各类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要求、材料等可在信息分院“实践教学-毕业论文”栏查阅,或教务内网“实践教学-毕业论文”下载查阅。
信息分院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