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认定办法》(浙财大东〔2021〕122号)的要求和《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民主评议、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信智学院2026-2027学年认定学生资助对象195名,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5天。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16日16: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地址:S2-507,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7571204。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