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
为激励我院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弘扬克服困难、努力拼搏、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在全院树立自强不息、健康成长的大学生励志典型,根据《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六届“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经学生自主报名现将我院第十六届“励志之星”初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8日——5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信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褚老师,办公室地址:S2-507,电话:87571200。
21互金2班 徐露霜
22信管2班 邹克政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