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教师、2024届毕业生:
课题论证结果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于2023年11月24日前联系张全贤老师反馈。开题答辩安排在11月28日,具体答辩分组安排后继再做通知,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1.各同学请根据课题论证意见,在联系指导老师的基础上修改题目,并在系统中“特殊情况处理”处修改课题内容,修改后需在2023年11月25前由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否则视为放弃第一次开题答辩。
2.此次课题逾期未审核通过的同学,取消第一次开题答辩资格。第二次开题答辩以后继通知为准。
3.课题申报时,“研究方向”等论文相关信息需要上报省抽检平台,请慎重填写。“研究方向”中,部分学生未填写或随意填写,请在特殊情况处理里进行修改。并在2023年11月25前由指导老师审核通过。(研究方向建议填写大类,但不得与专业名称相同,如直接使用“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4.开题答辩需携带开题报告纸质版,开题报告内容需经过导师审核,表格中的签章可使用电子版。答辩通过后再在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