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设学院“一三五九”学生工作体系,打造“五度”中学风建设有力度,发挥先进集体的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团结进取,奋发成才,促进优良班风、学风、校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比工作。
一、评选对象
信息学院全体学生班级。
二、考评内容
评比内容包括各班级在开展学风建设中的实施情况以及具体的工作效果,其中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日常基础工作、组织纪律、工作成效等方面内容。
三、参评条件
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条件
1.必要条件
(1)班级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一个团结奋进的班团学生干部队伍,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集体中的学生骨干(含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寝室长等)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班级学风面貌良好,有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有效措施,有规范的考核、考勤制度,并取得较好工作效果;班级早晚自修出勤、纪律、氛围、学习效果良好。
(4)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大二-大四年级在上学期评奖评优中内班级有30%(含30%)以上的同学获得各类奖学金,且必修课程一次考试及格率在 85% 以上(含 85% )。
(5)班级学生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率和体育测试达标率较高。
(6)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期内无下列情况之一:
班级有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超过两人次(含)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
班级有学生因旷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班级有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的。
(7)英语、计算机考级通过率高于专业平均水平。
2.优先条件
(1)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可按获奖人次、级别的排序情况,在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2)班级有一个以上(含一个)寝室被评为上年度文明寝室,可优先考虑。
(3)在基本符合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班级在年度有特别荣誉、事迹等,由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优先推荐的,给予优先考虑。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必要条件
所在班级被评为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团学生干部。
2.优先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考风考纪,在同学中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列本专业年级第一名。(此条件面向大二、大三年级学生)
(2)学术科研能力突出,近两学期学习成绩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50%,无不及格科目(两学期均参照班级排名或者均参照专业排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奖励;b.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本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材料,c.在班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等。
(3)在研究生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录取排名成绩优异。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级申请
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于4月18日前将《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附件1)《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xfyzlb@163.com。(压缩包命名:信息学院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班级名称)。
2.二级学院初评及推荐
信息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初评工作,4月21日挂网公示并择优推荐至学工部。
五、奖励办法
凡成为优良学风班级的单位,由学院发文公示。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德育记实量化考核办法》,优良学风班级成员每人可加德育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