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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分院资产清查工作的安排

2019年03月20日 15:05来源: 点击:[]

各系(部)、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院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经分院研究,现将分院具体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原则

全面摸清家底。对分院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分院的资产状况。

二、清查安排

1.3月28日前,各位老师清查自己手上所有的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行政、教学资产(详细资产情况后期发送各位邮箱),并于3月30日前到分院办公室进行签字确认。如有资产盘亏盘盈情况,做出相关说明。

2.4月15日前,分院将对办公区域所有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行政、教学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并形成资产情况报告。

3.4月20日前,分院对资产核查清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上交公共事务管理部。

三、注意事项

1.在自查中,发现固定资产未贴标签、固定资产存放地点、使用人发生变化等情况的,请及时与分院资产管理员进行沟通。

2.对已达到年限的报废资产,严禁自行处理,待清查结束后,严格按上级部门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置。

3.全体教师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虚报。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分院资产管理员进行咨询反馈(联系人:陈小娟,电话:87571203),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信息分院

2019年3月20日

学院资产清查相关通知详见:信息门户-咨询中心-通知公告-《关于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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