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电子发票越来越普及,为了减少教职工报销的手续,计划财务部上线了“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现对电子发票报销说明如下:
(1)教职工取得电子发票后,请自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当日开具的电子发票最快可在次日进行查验,同时网上查验时间为发票开具后一年内,因此请各位教职工取得电子发票后抓紧报销。
(3)电子发票报销时,需要打印电子发票,但不用再书写“本发票已查验,首次报销,重复报销后果自负”。
(4)电子发票请勿重复报销,重复报销后果自负。
计划财务部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