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院师生:
为了切实贯彻《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法》、《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推进校园生态文明建设,本着“全院范围,自身做起,共同打造美丽和谐的校园环境”的原则,现将垃圾分类要求倡议如下:
全院师生应从身边做起。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从源头分开,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投放,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生活习惯。
自觉践行“光盘行动”,从源头中控制厨余垃圾的生成总量;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从根本上控制不可回收垃圾的生成总量。
全院师生应将废纸、塑料瓶、易拉罐等进行有效分类和准确投放至不同的垃圾箱。可回收物入蓝箱: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纸类;其它垃圾入黑箱。
严禁将早餐带进教室,建立无餐饮教学区,少点外卖,少制造垃圾。
养成不随手乱扔垃圾的习惯,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
认真履行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的监督义务,争当校园环境卫生监督员。对乱扔、乱倒,乱分类垃圾等不良行为劝阻、劝说和举报,形成人人监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分院全体师生应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树立环境道德,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积极投入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对有损校园环境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
最后,倡导广大师生员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从我做起,增强垃圾分类意识,营造更加环保美好的校园生活。
信息分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