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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指导老师、学生
第二次开题答辩结果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于2024年12月14日前反馈。申请延期答辩同学的答辩暂定12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继分组安排通知为准。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1.第二次答辩通过的同学,请于一周内在系统中填写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word版本作附件上传;
2.参与延期答辩的同学,请于12月27日前在系统“特殊情况处理”中申请修改课题名称及对应内容,并提醒指导老师审核。此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再组织其他开题答辩,请参与答辩的同学注意各时间节点,并做好答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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