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2届毕业班、指导老师: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现安排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18级(含2020级专升本)各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工作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院东〔2018〕7号)执行。请各二级学院按以下要求做好毕业实习指导工作:
一、本次毕业实习统一采用“校友邦”实习实践教学平台,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请指导教师通过“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指导实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二、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制订及毕业实习要求应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与应用型专业建设目标相匹配。
三、毕业实习管理制度、教学文件规范,全体师生知晓并执行认真,实施的记录文档齐全。
四、请于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毕业实习。
信息学院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