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期末教学和期末教学档案归档,特做如下提醒:
一、课程教学
本学期除2017级学生外正常教学均到第16周结束。2017级新生上课至第17周,2017级专升本学生上课至第15周,新生任课教师请务必注意。
二、期末考核相关事项
1、期末出卷
各任课教师需严格按试卷规范进行出卷,试题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难度适中,题量适当,与规定的考试时间相匹配;试题分值(包括小分、总分)正确;与往年试卷的重复率不超过30%,A、B卷重复率不超过30%;试卷格式符合教务部有关要求,试题语言表述、使用数据、单位、符号等规范,符合标准要求,卷面排版规范清晰。
系主任应对试卷内容和质量把关,命题老师检查试卷后经系主任审核并签字同意后由分院统一送印。
2、期末档案
无论是以试卷形式的考核还是以机考、课程作业等形式的考核,都需提交成绩单、试卷分析表和应归档的期末考核材料:
(1)以试卷形式的考核:需上交装订好的试卷(内含成绩单、试卷分析表、样卷、参考答案和按顺序叠放的答题卷),注意跟班重修的学生,其成绩单和答题卷等也都需一并装订在内,跟班重修的学生成绩单和答题卷排放在正常班级学生后面。装订封面上人数以“**+**”的形式来表示,区别正常班级学生人数和跟班重修人数。
(2)其他形式的考核:
以电子形式上交的,需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表、期末作业的题目要求和评分标准(若是机考无此内容的可不附)、以及学生提交的期末作业刻盘后装在信封中上交,信封上写明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生班级和人数等基本信息;
以实体材料上交的,每份作业均需将分数标在封面上,并按装订试卷的形式填写试卷封皮、并将其与期末作业、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表、期末作业的题目要求和评分标准等一起打包上交。
所有档案需在放假前上交。
信息分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