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关于组织东方学院第五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信息分院教学观摩活动的开展情况,现将参加本次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人员安排公布如下:
1、201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团队和2014年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重点课题项目(即2014年第二批教学研究重点课题)团队(附件1)必须参加本次教师教学技能比赛;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信息分院教学观摩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必须参加本次教师教学技能比赛;
3、我院在建课程群项目,每个项目至少推荐一位符合参赛条件的年青教师参加;
4、在教学观摩中获得三等奖,以及分院其他年龄在40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鼓励参加。
比赛程序、比赛内容及奖励办法等,详见教务部《关于组织东方学院第五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
附件1.xls
信息分院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