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管理部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继续对青年教师任教课程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现将分院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1年7月后进入我院、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及任教的所有课程都要参加教学档案检查,其中上一年度学院检查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的老师,本年度将参加分院检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 课程教学大纲,有实验教学安排的课程同时检查实验(实训)教学大纲;
2. 课程备课材料,包括教案(含教学进度安排)、备课笔记、电子讲稿、本学期课程布置作业清单;
3. 课程教材清单,包括本学期使用的主教材、辅助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网络资源等教学资料的列表;
4. 试卷材料,包括期中考试与期末考试两部分。期中考试材料包括试卷样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期末考试材料包括试卷样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教学班中卷面成绩最高和最低试卷各三份、教学班成绩单、试卷分析;
5. 本学期任教所有课程的教学反思,每位教师每门课程一份。
三、检查小组
成员:谷仁乔、应可珍、翁文庆
四、检查要求
请各位青年教师在4月29日前将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上交至分院教学办公室。分院将统一转发给检查小组。检查组成员根据各位青年教师提交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按照学院检查标准(见附件2),对各位老师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填写附件2、3,并于5月10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分院。
附件1:分院检查名单.xls
附件2:东方学院教学档案质量标准.xls
附件3:2015-2016-1学期教学档案检查结果数据(格式).xls
信息分院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