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学生: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信息分院成立考风考纪检查小组,重点查处期末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请各系、各班学生积极配合工作,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于学生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严肃考纪、端正考风
1、学生应提前10分钟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开考半小时内禁止交卷,考试期间不得离场;
2、学生考试需携带学生证,无学生证者要携带身份证+考试身份证明(需加盖分院公章,否则无效);
3、学生考试须按学号入座,不得随意就坐;
4、除必备的文具用品、试卷上规定使用的工具及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资料外,其他任何物品都不得带入座位或抽屉;
5、不得在桌面上、墙面上、身上或其他位置书写与考试科目相关的文字信息等;
6、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严禁私自互换文具等用品,包括计算器;
7、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看,严禁夹带、抄袭,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8、学生在考试过程中手机等电子设备需关机放到讲台处,如发现在身上,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违纪处理;
9、严禁替考,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二、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1、主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行政楼A104领取试卷,所有老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无故不得私自更换监考,确实有事,请于考前一天报备分院教学办公室;
3、考前一定要清场彻底,书桌下面要检查仔细,不能留有任何物品;
4、考前一定要宣读考场规则,并在黑板上写明“警告:严禁代考,不得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物品带入座位。如有违纪,严肃处理!”;
5、监考前仔细核对学生考试证件,学生证或者身份证+考试身份证明(无分院盖章无效);
6、引导学生按照学号入座,不得随意就坐;
7、监考人员应认真清查考生人数,考试结束,应认真清点试卷,核对试卷份数和实考人数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立即追查;
8、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手机须关机,一前一后站立监考,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玩手机、谈笑、聊天、睡觉、批阅试卷等);
三、成绩录入时间
网上成绩录入时间: 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7日(截止24:00)。
成绩录入专用机房:3号实验楼301机房(S3-301),开放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下午4:00。
四、分院考风考纪检查安排
请巡考人员在开考前15分钟到分院教学办公室S2-504领取《考场安排表》和《检查情况记录表》。
日期 |
组长 |
巡考1 |
巡考2 |
巡考3 |
巡考4 |
巡考5 |
1月3日 |
王江珏 |
姚建荣 |
周小辉 |
王 洋 |
余 婷 |
王成付 |
1月4日 |
兰丽平 |
成定平 |
赵培培 |
张全贤 |
周小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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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 |
胡春晓 |
应可珍 |
赵苑 |
陈小娟 |
耿 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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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 |
王江珏 |
陈小娟 |
兰丽平 |
洪倩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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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
胡春晓 |
姚建荣 |
洪倩茹 |
张全贤 |
余 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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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
兰丽平 |
成定平 |
陈小娟 |
胡春晓 |
张全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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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 |
赵 苑 |
应可珍 |
赵培培 |
王洋 |
王成付 |
钱 璐 |
1月12日 |
赵 苑 |
王 洋 |
耿 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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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院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