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分院现对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1.考试时间为校历第八周——第十周;
2.必修课程原则上都要求进行课堂期中考试,选修课程期中考核方式由任课老师自行决定;
3.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采用不停课随堂考试的方式进行,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4.随堂考试需要借用教室请提前报备分院教学办公室,另外,从本学期开始,教务管理部将不对随堂考试监考人员发放监考费,如有需要请任课老师自行安排;
5.需要分院统一安排考试的大课,请各系主任在4月18日(下周二)前,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信息上报到分院办公室。
信息分院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