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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3年03月18日 20:23来源: 点击:[]

浙财院东教【2013】6号

各分院: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现决定对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13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
二、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3月13日~18日):学生自查阶段
学生需按照我院相关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文件的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93号)的要求,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做好毕业实习手册的填写工作,并将实习进展情况及时与导师做好交流。
(二)第二阶段(3月19日~22日):指导教师检查阶段
1、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端正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
2、指导教师应根据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有关规定与要求对所指导学生的进行质量检查,包括论文的选题、开题质量,外文翻译、文献综述等完成情况,毕业实习的开展情况等。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修改意见。
3、教师在检查完成后,需向各分院递交总结材料,填写《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表》(附件1)。对于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或不认真接受老师指导指导的学生情况,如实报到分院。
(三)第三阶段(3月22日~31日):分院检查阶段
各分院组织力量对毕业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对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总结材料、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分析表以书面形式于3月31日之前交教务管理部(A103),联系人:杨程佳,电话:87571292。
请各分院认真组织、精心指导、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的教育,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我院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质量。

教务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表(教师填写).doc

附件2: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分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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