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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2012级各专业学生城乡社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年05月10日 21:34来源: 点击:[]

浙财院东教[2013]18号
各分院: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 2012级本科各专业学生在2013年6月—8月进行城乡社会调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城乡社会调查目的
1. 通过城乡社会调查,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 通过深入企业、村镇、社区,了解千姿百态的工作与服务岗位,引导学生发现个人职业兴趣,结合专业教育,作好个人学业规划。
二、2012级城乡社会调查的主题
2012级城乡社会调查以“走基层看变化,感悟中国梦”为主题,要求大学一年级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农村、城市改革发展的现状,了解城乡居民的生活与工作,感悟由千万个中国梦组成的民族梦、时代梦,将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梦想融入中国梦的实现之中。
三、 城乡社会调查的组织与管理
1.2012级各专业学生城乡社会调查安排在2013年6月-8月进行,实际调查实践天数不少于二周。“城乡社会调查”为1学分。
2.各分院负责安排本部门的城乡社会调查工作,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各分院的具体计划,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学生城乡社会调查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处理城乡社会调查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调查活动结束后,组织指导教师完成对参加社会调查学生的成绩的评定,总结本分院城乡社会调查工作经验。
四、城乡社会调查报告要求
1、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城乡调查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
2、学生参加城乡社会调查活动要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学生对城乡社会调查过程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
3、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可以在调查实践的基础上独立完成,也可以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独立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4、《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城乡社会调查报告封面》、《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城乡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规范》的下载地址为:教务管理部内网“实践教学”——城乡调查栏目。
三、城乡社会调查的指导
1、由各班专业导师召开城乡社会调查动员会,向本班学生介绍城乡社会调查的意义,按照分院城乡社会调查计划的要求完成指导任务,包括调查专题的选择、调查方法的指导、调查报告的撰写与格式规范要求等。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调查工作,指导学生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成绩记录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城乡社会调查报告封面》上。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3、评定参考标准:从真实性、客观性、针对性、实效性和评价性五个方面的要求进行评价。调查报告中能出色体现以上五个方面评价标准的评为优,较好体现的评为良,基本体现的评为中,基本体现但不够系统的评为及,没有体现的评为不及。
4.调研报告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优良率原则上不超过60%。
四、城乡社会调查对学生的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城乡调查。
2、城乡社会调查往返途中及城乡社会调查期间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学校。
3、应按分院城乡社会调查计划的要求,努力工作,城乡调查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城乡调查情况。
4、对无故不参加城乡调查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城乡社会调查或城乡社会调查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分院负责另行安排城乡社会调查时间并考核其成绩。
5、城乡社会调查结束后,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城乡社会调查报告(初稿)的撰写,并在各班专业导师指导下于开学后第三周结束前完成调查报告修改,经指导教师评阅后交所在分院,作为学生城乡社会调查成绩的考评依据。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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