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登录
  • 首页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专业介绍

    机构设置

    院务公开

    教师风采

    校友风采

  • 教学动态

    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

    实践教学

    教学改革

    校企协调

    教学制度

  • 科创服务

    科学研究

    创新创业

    学科竞赛

    社会服务

    国际交流

  • 团学工作

    团学动态

    活动风采

    学生社团

    管理制度

  • 党群之家

    组织建设

    党建活动

    工会活动

    学习园地

  •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 下载中心

    教学管理

    学生管理

    科研管理

    行政管理

教学动态

首页 >> 教学动态 >> 实践教学 >> 正文
  • 课程建设
  • 专业建设
  • 实践教学
  • 教学改革
  • 校企协调
  • 教学制度

信息分院关于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次答辩重复率检测要求的通知

2015年04月23日 14:06来源: 点击:[]

各位指导老师、2015届毕业班学生:

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包括缓辩学生),务必于5月4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及重复率检测工作。其中,未参加过分院统一检测的学生,请将论文统一发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统一提交至分院进行检测(5月4日下班前);已参加过分院统一检测的学生(即第一次参加分院统一检测不合格者),请自行到图书馆葛老师处检测(检测方法及要求详见链接:http://lib.zufedfc.edu.cn/content/detail.php?sid=54&cid=671)。特别提醒,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检测的结果均无效。请指导老师请在5月5日前,将二辩学生名单(含检测重复率)发至王老师邮箱:yufengtianshi@126.com(见附件1)

对于参加第二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所有学生,无论是参加分院统一检测的,还是自行检测的(自行检测必须在图书馆),若检测结果显示重复率超过30%(不含),分院将取消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机会,意味着该学生将会因为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而不能顺利毕业。因此,请各位指导老师对学生论文进行严格把关,学生本人也要本着对学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提前做好准备,认真完成任务,争取顺利毕业!

附件1: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次答辩名单上报.xls

信息分院

2015年4月23日

上一篇:信息分院关于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上交的通知

下一篇:信息分院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闭】

官方微信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仰山路2号

邮编:314408

版权所有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Copyright 2020

技术支持: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