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2016届毕业生各班: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要求,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信息分院现将毕业论文检测工作及相关注意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测平台要求
本次检测以分院统一检测为主,图书馆检测为辅(已开放),检测平台均为同方知网公司的“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其他任何方式及途径的检测结果均无效。
二、检测结果要求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文字复制比 ≤ 30% |
通过检测 |
30% < 文字复制比 < 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文字复制比≥ 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三、检测工作具体安排
(一)第一次答辩检测工作安排
分院将为每位学生提供一次免费检测机会,请各位学生在4月24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稿上交指导老师处,由指导老师于4月25日前统一打包发送至王老师邮箱:yufengtianshi@126.com。分院将组织第一次统一检测,检测后两日内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指导老师。检测结果≤30%,方能参加第一次答辩;检测结果>30%和未参加分院统一检测者,均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因考试冲突申请缓辩者,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填写缓辩申请表(见附件1)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报分院教学办公室王老师处(S1-515)备案。
(二)第二次答辩检测工作安排
1、未参加过分院第一次统一检测的学生,可在5月13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稿上交指导老师处,由指导老师统一交至分院,分院将组织第二次统一检测,检测结果≤30%,方能参加二次答辩;
2、参加过分院第一次统一检测,但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结果>30%)的学生,请在5月13日前自行参加学院图书馆检测(检测要求详见链接http://lib.zufedfc.edu.cn/content/detail.php?sid=54&cid=671),检测结果≤30%,方能参加二次答辩。检测结果请及时报指导老师处备案。
四、检测格式要求
分院及图书馆检测,检测文件均支持doc,docx,wps,caj,txt,pdf,kdh,nh格式,文件名请统一用"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命名,如"张三_1220105133_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研究.doc"。论文检测合格后,请打印检测报告并到图书馆7楼办公室2葛老师处加盖论文检测专用章,未盖公章无效。
五、指导老师上报答辩学生名单
各位指导老师请在4月28日前,将能够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发送至王老师邮箱:yufengtianshi@126.com;请在5月16日前,将能够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发送至王老师邮箱:yufengtianshi@126.com。
此外,请各位指导老师对学生论文内容和格式严格要求和把关,对于答辩通过的学生将不再要求其对论文内容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