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和《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审核、信息学院2023-2024学年认定学生资助对象258名,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3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18日16: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地址:S2-507,联系人:褚老师,联系电话:87571200。
信息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