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毕业生、指导老师:
第二次开题答辩结果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于2025年12月7日前反馈。申请延期答辩同学的答辩暂定12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继分组安排通知为准。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1.第二次答辩通过的同学,请于一周内在系统中填写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word版本作附件上传;
2.参与延期答辩的同学,请于12月24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课题”并由指导老师审核通过,或在“特殊情况处理”中申请修改课题名称及对应内容,并由指导老师审核通过。此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再组织其他开题答辩,请参与答辩的同学注意各时间节点,并做好答辩准备。